【花東條例與花東地區發展研討會】後續

大家還記得我們在去年11月中與臺東大學、史前館合辦了一場探討花東條例、基金運作與花東地區發展的研討會嗎?其中包括邀請政府、民間代表討論的實務論壇,也有根據與花東條例相關的計畫或發展案例探討的學術研討會。

昨日(5/13)「行政院花東地區發展推動小組」第21次委員會議於臺東召開,我們也將整理自研討會會議紀錄形成提案說明及附件,透過委員連署送進會議,結果提案已順利成案,國發會將需在下次委員會議(4個月後)前針對提案內容做出回應。

在此簡要條列提案說明內容提供大家了解,至於研討會會議紀要與收錄審查之學術論文將載於《東台灣研究》29期專刊,預計於6月出版。

【提案說明】

|案由:於花東基金運作機制內,設置常規化之公民參與制度,以利花東地方社會參與花東發展條例相關實踐工作,促進地方共識,並推動公私部門協力。

|說明:

1. 花東基金運作十年以來,基金運作績效不彰,且地方公民社會對於基金之實際運用與方案內容,並無參與管道,導致花東條例與基金運作逐漸背離當初花東發展條例立法宗旨,花東地方上多有建言。

2. 2021年11月13日由國立臺東大學、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與財團法人東台灣研究會文化藝術基金會合辦「花東條例與花東地區發展研討會」,包括實務公開論壇和學術研討。與會者針對研討主題提出問題及意見討論,最後歸納初步共識為「應於花東基金運作機制內,設置常規化之公民參與制度」。統整與會者相關建議之原則要點如下所列:

一、建構一獨立性花東合作協力平台,由學界及NGO組成,資金來源包括政府與民間,功能以針對花東基金計畫「資訊揭露」、「民間提案整合」、「改善檢核評估機制」、「公私協力」及「培育人才量能」為目標,發展相關機制或交流平台之設立與推動。

1. 「資訊揭露」:

(1) 設立計畫訊息整合交流平台:a. 計畫資訊以花東兩縣區域治理議題為主軸做整合及揭露。b. 公開使地方人士了解所在場域即將發生之花東基金所屬計畫,使地方有機會提出想法或各種投資方式進行雙向交流。

(2) 涉及開發案之公聽會及聽證會機制改善: 落實知情權、提案權、檢核評估建議權。

2. 「民間提案整合」:

(1) 針對花東基金計畫,以對花東願景及兩縣區域議題為軸,由大學或NGO輪流辦理,建立常態性民間對話機制,並形成提案建議。

(2) 於花東基金運作機制下,調整及修正民間提案流程,和參與的可能性。

(3) 內容納入以族群性或其他為主題的跨花東鄉鎮整合性提案。

3. 「改善檢核評估機制」:

(1) 既有民間委員推動小組的機制改善:委員組成方式及比例原則,以及應增加審議、檢核、評估等權力機制。

(2) 檢討量化KPI引起之負面效應,提出其他檢核機制的可能。

4. 「公私協力」及「培育人才量能」:

(1) 支持系統的設立:a. 以承辦花東基金計畫的政府部門行政人才,和計畫執行單位/工作者為對象,建構跨領域跨部門的行政資源諮詢提供,及計畫想法溝通交流的互助平台。b. 儲備計畫人才的養成計畫

(2) 建立計畫議題導向的公私部門/地方溝通平台會議機制二、於花東基金運作機制內,改善民間參與投資的機制辦法,促進基金永續的循環流動。(改善建議參閱附件)

#花東條例與花東地區發展研討會

#活動相簿集錦https://photos.app.goo.gl/futNGmGgAbrmfGc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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