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東條例與花東發展十年回顧研討會】2021.11.13紀要(一)

【實務公開論壇第一場】花東基金執行與跨域治理探討:中央地方、部會、區域合作面向

主題聚焦: 針對花東基金運作機制及區域合作之跨域治理情形討論,思考花東區域合作平台運作機制優化的可能性。

受邀與談人前國發會陳美伶主委直指問題核心,花東地區發展條例本身是政治妥協的結果,其設計先天不足,後天執行狀況不佳。主要癥結點在於做為特別基金的花東基金,在以中央公務預算為主、基金為輔的補充性質角色下,無法滿足地方需求;基金投資中小企業因門檻太高,而鮮少投資個案。但也在這十年間,持續檢討修正,如刪除中央部會配合款15%、放寬鄉鎮公所提案權等。對於未來建議,未曾修過的花東條例應當因應社會及世界快速變遷的情勢,提出檢討提案修正。

與談人臺東縣長饒慶鈴則提及花東基金的挹注對臺東得以多元發展,主要在觀光建設發展上,如熱氣球嘉年華活動,強調「跨域合作」在縣府內部及與中央部門的跨部門整合方面,推動慢經濟的理念,成為最宜居的城市。

與談人代表花蓮縣長徐榛蔚的秘書長張逸華,則務實說明花東基金在花蓮的推動情形,強調主要以社會福利建設為主,以及防災救護、提升境內原住民族環境與文化方面,包括山海劇場、豐羽計畫等。

與談人國會立委的劉櫂豪則檢視花東基金運作與原先設定的永續發展目標的效益問題,指出花東基金屬特別基金,應發展屬於東部特有的形式及願景,但多用於公務預算基礎建設,但也提出花東兩縣政府面臨基礎建設預算不足的兩難。因此建議中央公務預算應做比例調整,使花東基金專用於政策性引導建設。並建議,民間需求聲音及民間團體提案應當納入花東基金運作的體系。面對花東未來十年,建議花東基金應針對更長遠的目標願景來推動,如面對2050年碳中和目標推動友善氣候治理、友善住宅、兒童、健全醫療人才等政策。

主持人靳菱菱教授暫結: 當中央努力幫助花東發展特定計畫時,但地方政府各自有其著力的重點,而這個重點延伸出來的民間團體參與並不活躍。下一場將由民間團體及學界談其看法。

▊ 研討會網站|https://sites.google.com/view/huadong10y

photo credit/張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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